“四种意识”确保军事新闻报道既注重时效又稳妥可靠

2021-11-16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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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摘要】当前,国防和军队改革正向纵深推进,军事新闻保密工作直接关系到党、国家和军队建设的总目标、总任务,关系到国家利益的实现、稳定及增长。当前,国防和军队改革正向...

  【摘要】 当前,国防和军队改革正向纵深推进,军事新闻保密工作直接关系到党、国家和军队建设的总目标、总任务,关系到国家利益的实现、稳定及增长。

当前,国防和军队改革正向纵深推进,军事新闻保密工作直接关系到党、国家和军队建设的总目标、总任务,关系到国家利益的实现、稳定及增长。时下,军事新闻工作者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树立大局意识、筑牢底线意识、培育平衡意识,并将这“四种意识”贯彻至新闻保密工作的各个环节,从而确保军事新闻报道既注重时效又稳妥可靠。

增强危机意识——时刻绷紧保密这根弦

我国当前正处于向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时期,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碰撞、交融导致社会价值观呈现多元态势。受西方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少数军事新闻工作者对军事新闻保密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出现模糊认识,放松了遵守保密纪律的自觉性。因此,增强军事新闻工作者的危机意识,时刻紧绷保密这根弦,是加强和改进军事新闻保密工作的前提。

一是从历史的深刻教训中唤醒危机意识。习主席曾讲过:“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回顾敌我双方尖锐对峙的革命战争年代,军事新闻的保密性原则对赢得军事斗争胜利至关重要。一旦泄密,就可能给敌人可乘之机,给我军军事斗争、政治斗争乃至外交斗争带来严重损失。1948年8月,新华总社曾就《介绍刘伯承工厂》《劳动旗帜甄荣典》等稿件中暴露军事秘密和某些生产秘密的问题作出明确指示:“任何时候都不应让敌人清楚我们的家底甚至我们的钥匙。凡是足以泄漏我们的秘密,或引起敌人的警觉,或便于敌人得出教训与采取对策者,不论是属于军工建设,或属于战略意图,或属于部队的番号、组织与装备或属于战士创造、战斗教练,或属于战斗技术的发明与现有水平的消息,均应在避免之列。”和平建军时期,军事新闻工作者对保密原则同样不可掉以轻心。1997年夏,为庆祝建军70周年,东海舰队举行基础课目训练大比武和海上阅兵式,当时国内多家媒体的新闻报道曝出了此次军事行动时间、兵力部署、基地番号、指挥官姓名等细节,造成严重泄密。以史为鉴,无论在战时还是平时,为保证各项军事活动、军事任务与军事目标的顺利实施和达成,军事新闻工作者不能以追求新闻的真实性冲淡军事秘密的安全性,而要站在维护国家利益与国防安全的高度确定新闻选题,采取删节、回避、隐晦等手段对涉及军事秘密的报道进行再加工,在源头上杜绝泄密的可能。

二是从现实的严峻挑战中强化危机意识。当前,国际局势总体趋于缓和,但“斯诺登事件”再次证明,西方敌对势力仍然对我国实行“西化”“分化”战略:一方面向我国民众鼓吹所谓的“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军队国家化”等错误论调;另一方面又千方百计刺探我国军事秘密。2015年,据美国媒体披露,美国兰德公司发布的《中国未完成的军事变革:对解放军弱点的评估》主要是基于对中国媒体相关报道的集纳与整理。虽然报告内容本身的可信度并不高,但这一情报收集方法足以为戒。现代情报学研究业已证实,在所有保密的信息与情报中,五成以上是通过公开渠道获得的。美国中央情报局甚至认为他们所需要情报的80%都可以从分析公开的材料中得到满足。

互联网通信技术的持续创新和移动终端的广泛应用,已向军事新闻保密工作提出新的挑战。网络的快速便捷、自由开放等特点使信息传播早已突破了国界限制、时空阻隔。例如,2010年12月,我国一名军事爱好者在成都某军用机场附近用手机拍摄了一张军机照片并上传至个人微博,泄露了我国歼-20隐身战斗机的外形资料,使美国情报机构据此获得了多年来斥巨资都未能得手的军事机密,造成被动的国际舆论局面。

三是从当下的强军征程中提升危机意识。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世界新军事革命加速推进。为顺应世界军事发展趋势,打赢未来信息化条件下的局部战争,争取国家安全与发展的主动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军坚持一切工作向打胜仗聚焦,围绕领导指挥体制、军队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军队政策制度、军民融合发展等诸多方面稳步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国际社会密切关注中国军队怎么改、改到什么程度。诚然,适度提高军事透明度有助于减少外界的猜疑和误解,然而军事透明必须始终以国家利益和安全需求为底线,否则就会干扰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甚至威胁国家安全。事实上,随着我国军事实力的不断壮大,西方敌对势力在频频散布“中国威胁论”向我国施加舆论压力的同时,正加紧研究应对我军之法。因此,军队改革调整期间,军事新闻工作者要时刻谨记、遵守保密规定,严格依照上级机关规定的口径,审慎报道部队番号、调动移防、机构设置、新式武器研制等敏感事项,以保障军事信息绝对安全。

树立大局意识——坚决服从国家利益需要

树立大局意识,就是要基于国家利益的全局考量,着重妥善处理好军事新闻保密与公开、军事新闻保密与自由、军事新闻保密与时度效三者之间的关系。

一是军事新闻的保密与公开。传媒的首要职能是“监测环境”,即向受众提供外部世界新近发生、变动的事实,以便受众及时调整自身与外界的关系。但军事新闻的本质属性是军事信息,军事信息又包含许多国家秘密,关系到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国防稳固。因此,军事新闻工作者必须站在国家发展大局与军队建设全局的高度,严守保密规定,严防失泄密,在遵守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及时、准确地传播可以公开的军事信息,做好向受众释疑解惑与舆论引导工作,不断增强官兵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增进人民群众对军队的了解与信任。

二是军事新闻的保密与自由。周恩来同志曾提出“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办报原则,意在告诫新闻自由是有限度的。就军事新闻而言,新闻自由更要限定在确保军事秘密安全这个框架里。为保守军事秘密而进行必要的新闻控制乃至新闻封锁,已成为世界各国军队通用的做法。以一向标榜“新闻自由”的美国为例,伊拉克战争期间,美军驻卡塔尔中央司令部给记者规定了“三不准”,即“不准问美军和英军的伤亡情况;不准问同美军行动有关的问题;不准问与今后军事行动计划有关的问题。”与此同时,还针对“嵌入式”采访的随军记者制定了周密详尽的“随军采访规则”,明确规定每篇战事报道都必须接受中央司令部的严格审查。实际上,为配合美国政府赢得对外战争,美国媒体已自觉接受并认同了这样的新闻控制,正如美国记者索尔兹伯里所言,“我反对政府对新闻界施加任何限制,除了一条,即所谓‘兵船除外’:任何人无权在战时或战争危机期间发表任何有关兵船动向的消息。”

三是军事新闻的保密与时度效。新闻工作是在时间的机床上奔忙,时效性是体现新闻价值的重要因素。但军事新闻不能一味地求新求快,时效性还要服从于军事秘密的安全性。以1994年驻港部队组建以来的新闻报道为例,驻港部队组建之初,我军一直秘而不宣,主流媒体也未作公开报道;直到1996年1月,香港和内地的47家新闻单位的121名记者才得以参观驻港部队营区,主流媒体为此精心组织并严密策划了驻港部队首次亮相的宣传活动,重点介绍了这支部队的光荣历史与优良传统,增进了香港同胞对人民解放军的了解和信任;1997年香港回归时,主流媒体特别是中央电视台以连续6个小时的现场直播,迅速、准确地报道了驻港部队进驻香港、完成防务交接以及受到当地群众热烈欢迎的盛况,驻港部队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得以向世界充分展示。很显然,国家对外传播大局与战略促成了这样分步骤、有重点的军事新闻报道。军事新闻工作者必须按照权威部门的统一指挥,准确把握军事新闻特别是涉及敏感军事题材报道的时机、规模、方式、方法,不能以失泄密为代价盲目追求首发新闻。

筑牢底线意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筑牢底线意识,就是要求军事新闻工作者以国家和军队的相关保密政策为核心进行自我约束,守住军事秘密不外泄这条底线。

一是要知悉相关保密政策,做到心中有数。军事新闻保密政策分为战时和平时两大类。在不同的时态下,为了特定军事目标的实现,军事秘密的知悉范围与知悉时间会有所不同。

战争时期,军事新闻的失泄密将直接影响参战者士气的高低甚至战争的胜负。因此,交战国会严格管控军事新闻报道,甚至实施新闻封锁以降低失泄密风险。如:1982年英阿马岛冲突期间,英军向每位随军记者分发了《帮助在国家紧张和危急时期引导和稳定公众舆论》的小册子,随军记者采写的文字、录音、录像,都必须经过英国军方的严格审查后方能发布,凡是不利于英军的新闻不是不准报道就是被延误。相比之下,美国的战时新闻管控措施更为严厉和直接。伊拉克战争爆发后,美国国防部出台的《战地记者守则》明文规定:获准随军采访的记者可以与部队一起行动,但在作战或后勤部队里没有新闻记者的“固定位置”,不得自由行动,且须“从头到尾随军行动”;是否可以现场播报伤亡情况,国防部将作具体规定;涉及泄露军事机密的问题,如战斗开始的时间、地点以及战斗结果,不能详报;战斗正在进行的时候,不得报道有关军队的作战行动、调动和部署的具体消息,等等。普利策新闻奖得主、著名战地记者彼德·阿内特因擅自接受伊拉克官方电视台的采访而遭到被解雇的惩处。

和平时期,世界各国普遍以法律的形式对军事新闻报道加以约束,使军事新闻保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如:美国国防部《对外交流工作指南》就明文规定了“审批——情报安全——接待单位——陪同人员”四级安全保密制度。我军也不例外,《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第五条,明确划定了军事秘密的范围。1998年,中央军委曾就军事新闻保密问题作出指示,对军事秘密种类作出进一步细化;2001年10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总署、解放军原总政治部又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军事新闻宣传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军事新闻宣传的“八个慎之又慎”,对开展现阶段军事新闻保密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二是要严格落实稿件把关与送审。传播学“把关人”理论认为,大众传媒的新闻报道不是也不可能是“有闻必录”,而是一个取舍选择的过程。军事新闻素材的取舍或把关,不应止于新闻价值,而要时刻参照国家和军队的保密规范。

保密工作,慎之又慎。某军兵种报曾收到过这样一篇稿件,主要讲述了某国防施工区域对国家珍稀植物进行保护性移植一事,文中写明了该植物的名称。编辑在审稿过程中,考虑到该珍稀物种的生长区域有可能泄露国防施工区域的位置信息,果断把植物的名称改为“珍稀物种”。由此说明,当军事新闻工作者难以判断稿件中是否包含涉密信息时,应及时将稿件送审,把泄密的风险消灭在稿件刊发之前。

培育平衡意识——适度兼顾受众信息需求

为了实现并维护国家利益,军事新闻工作者在涉及某些暂时不宜公布的机密信息时,理应作出取舍以确保军事新闻的保密性、安全性。但不可否认的是,受众拥有对军事信息高效传播与接收的客观需求。因此,要培育军事新闻工作者的平衡意识,既捍卫国家利益又兼顾受众需求,即在恪守保密纪律的前提下,保证军事信息的适度公开和透明。

一是尊重与满足受众“欲知”的权利和希望。政情公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200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体现了“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提供了新的法律保障。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军事新闻工作。军事新闻的主要受众是广大官兵和人民群众,他们需要及时获取最新鲜、最有价值的军事信息,并以军事信息为支点消除某种不确定性,丰富自己的军事知识储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军事新闻已成为“国防民生新闻”,它与每个公民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因此,军事新闻工作者应尊重受众的主体地位,正视受众的信息需求,在确保军事秘密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各种传播方法和手段,及时、准确地向受众提供一切与军事、国防有关的新动态,适度增加军事新闻的信息量与透明度,满足受众“欲知”的权利和希望。

二是对涉军舆论实施正确有效的疏导。人民军队作为武装集团的社会角色与其相对封闭的管理机制,一定程度上激发了民众的猎奇心理。逢军必炒、逢炒必热,似乎已成为涉军舆情的一大特点。而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与移动终端的迅速普及,传播已成为“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涉军舆情的复杂程度和掌控难度有所增加。反观2015年的“南京奥迪女车主撞人”事件,车主的军区通行证引发了众多网友的质疑和猜测,其中不乏对军队非理性批评和指责。尽管车主所谓的军方背景最终被官方辟谣,但由于信息发布的相对滞后,该事件对我军形象和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

美国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认为,在一个社会中,“流言的流通量,与问题的重要性和涉及该问题的证据暧昧性之乘积成正比”。也就是说,问题越重要,真相越是模糊,流言传播的几率就越大。涉军问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军事新闻工作者为了避免失泄密,不报或迟报本可以公开的信息,就有可能引起流言甚至谣言的滋生和蔓延。因此,军事新闻工作者必须保持开放、包容的姿态,在不随意扩大秘密知悉范围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关切与期盼,防止由于信息不畅所导致的被动局面;善于用事实说话,采用受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巧妙投放观点,少一些空洞说教,多一些真情实感,提高军事新闻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为我军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古人云:“三军之事,莫重于密。”军事新闻工作者只有增强危机意识、树立大局意识、筑牢底线意识、培育平衡意识,才能在具体实践中严格遵守保密规范与准则,使军事新闻报道开合有度,切实为改革强军凝聚共识、鼓舞人心、增添力量。